各市(州)体育局,省级各训练单位,成都体育学院竞技体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根据《四川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结合近年来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注册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按规定要求上传运动员注册信息至四川青少年体育网;第二阶段:现场进行运动员指纹采集和拍照。注册运动员须在2017年度内完成上述两个阶段的注册内容,方为有效注册。
二、2017年1月3日开始进行运动员注册信息上传工作,至2017年度各项目比赛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止;运动员指纹采集和拍照工作安排在2017年度各项目比赛赛区报到时现场进行,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
三、各市(州)体育部门应按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将2017年新注册运动员的注册信息和第二代身份证信息上传至四川青少年体育网,并妥善安排运动员按规定完成指纹采集和拍照。
四、参加省中学生比赛的运动员,应通过本人所在地的市(州)体育部门进行注册。如本人户籍未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经就读学校书面申请,当地市(州)教育部门证明该运动员学籍真实有效并与就读学校一致,报省体育局批准后,可通过学籍所在地的市(州)体育部门进行注册(须扫描上传学籍证明),这部分运动员仅限代表就读学校参加省中学生比赛。
五、各市(州)体育部门应与运动员签订《运动员注册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训练、竞赛、反兴奋剂工作要求,规范青少年训练工作管理。协议书原件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备查,不需要扫描上传。
六、各市(州)体育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运动员注册工作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好本年度注册工作任务;应及时为本地区有意愿、并具备注册条件的青少年运动员办理注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办。
七、省级各训练单位、成都体育学院竞技体校的项目管理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审查各市(州)上传的运动员注册信息及身份资料,并及时完成审核提交,确保所管辖项目的运动员注册内容准确、齐全。
联系人:徐仁敏、胡铂
电 话:028—87026792、87026795
四川省体育局
2016年12月8日